為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七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年5月至12月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規范醫療機構各類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處一批不法分子,斬斷醫療機構廢棄物黑產業鏈,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通知》明確整治范圍是,全國范圍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生活垃圾處置單位、輸液瓶(袋)回收利用企業,以及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的單位和個人。
專項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盛裝醫療廢物,未按照規定暫存醫療廢物;未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或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處置不規范;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二是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未按照許可證規定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未按規定及時收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醫療廢物的轉運和處置不符合要求;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三是其他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非法倒賣、回收利用和處置醫療廢物;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未及時清運、處理醫療機構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輸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等;醫療機構外輸液瓶(袋)回收利用脫離閉環管理等行為。
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其中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牽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定期推進工作。結合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檢查指導,督促其規范管理各類廢棄物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則加強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銜接配合,依法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抓緊部署實施。由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建立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聯系人,定期召開會議,通報監督執法結果,共享監管資源信息,研究推進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做好信息共享,及時將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通報給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定期組織現場指導和檢查工作,了解基層工作進展,協助解決困難問題。必要時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對于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加大對涉及醫療廢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強力震懾不法分子和機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