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備受業內期待的《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出爐。
《意見》要求,科技成果評價要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把握科研漸進性和成果階段性的特點,合理劃分政府和市場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角色定位,科學確定評價標準,開展多層次差別化評價。
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要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意見》明確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把技術交易合同金額、市場估值、市場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點企業應用情況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此外,在加快推進國家科技項目成果評價改革方面,《意見》提出,抓緊建立科技計劃成果后評估制度。建設完善國家科技成果項目庫,根據不同應用需求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清單,推動財政性資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按規定公開。
《意見》提出,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加快建設現代化高水平技術交易市場。推動建立全國性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提升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水平,發揮其在科技成果評價與轉化中的先行先試作用。充分發揮金融投資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推廣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模式,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在知識產權已確權并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等。
另外,《意見》提到,要全面糾正科技成果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以破除“唯論文”和“SCI至上”為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
可以說,《意見》是第一次從國家層面出臺科技成果評價制度,并對科技成果評價路徑做了全面系統安排。突出了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這五大價值的重要性。
科技成果評價是科技活動的指揮棒,對科技事業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年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委連續發布了一系列關于改進科技評價、優化科研環境的指導意見,對科技評價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
當前,聚焦“四個面向”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逐步確立,激勵創新的環境正在形成,帶動我國科技創新能力明顯提升。
“十四五”開局之年,我國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全面發力。
5月2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會議強調,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要用好科技成果評價這個指揮棒,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
5月28日召開的兩院院士大會強調,要重點抓好完善評價制度等基礎改革,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全面準確反映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改革進一步明確方向。
科技體制改革需要久久為功。近年來,我國研發投入持續加大,重大科研成果不斷涌現。但原創性、引領性科技仍存在短板。業內人士指出,隨著科技成果評價新政的落地生效,科技成果評價的“指揮棒”作用將充分發揮,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和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